大总管隐私政策
版本号:V1.0 生效日期:2026 年 9 月 18 日 最近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 18 日
引言
大总管(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大总管")是"大总管律所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的开发者和运营者。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靠。
本政策适用于本系统网页端、桌面端、移动端,以及我们通过 WorkBuddy 开放平台提供的"大总管律所OA"连接器(以下简称"本连接器")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请您在使用本系统及相关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 您开始使用本系统,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政策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本政策的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本系统。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仅在为实现特定业务功能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内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
1.1 账号注册与身份认证
| 信息类型 | 收集场景 | 处理目的 | 是否必填 |
|---|---|---|---|
| 姓名 | 创建系统账号 | 身份识别、权限分配 | 必填 |
| 手机号码 | 创建系统账号 | 账号验证、密码找回、安全通知 | 必填 |
| 电子邮箱 | 创建系统账号 | 账号验证、业务通知 | 选填 |
| 所属律所、部门、职务 | 创建系统账号 | 组织架构与权限管理 | 必填 |
| 登录账号、密码 | 登录系统 | 身份验证 | 必填 |
| 登录日志(时间、IP、设备信息) | 登录系统 | 安全审计、异常登录识别 | 系统自动采集 |
1.2 执业信息(面向律师用户)
| 信息类型 | 收集场景 | 处理目的 |
|---|---|---|
| 律师执业证号 | 律师身份登记 | 律师身份核验、承办案件关联 |
| 执业年限、专业领域 | 律师档案维护 | 案件分配与业务管理 |
1.3 业务数据(由律所及其人员录入)
本系统作为律所的办公管理工具,会存储律所录入的业务数据,其中包括个人敏感信息:
| 数据类别 | 可能包含的个人信息 | 说明 |
|---|---|---|
| 案件信息 | 当事人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案由、办案进展 | 由律所录入,用于案件管理 |
| 委托人信息 | 委托人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地址 | 由律所录入,用于委托人管理 |
| 财务信息 | 收款人、付款金额、发票抬头及税号 | 由律所录入,用于财务与开票管理 |
| 用印信息 | 用印申请人、审批人、用印文件内容 | 由律所录入,用于印章使用管理 |
| 日程信息 | 参与人、日程主题、时间地点 | 由律所录入,用于日程管理 |
| 案件附件 | 上传的合同、法律文书等文档 | 由律所录入,用于文档管理 |
重要说明:上述业务数据由您所在的律所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独立决定处理目的和方式,我们作为受托处理者(受委托方)仅按照律所的指示提供系统存储、处理与展示服务,不将上述数据用于本政策约定之外的任何目的。如您是律所的员工或律师,关于您的个人信息在律所内部的处理规则,请咨询您所在律所的管理人员。
1.4 通过 WorkBuddy 连接器调用时的数据处理
当您通过 WorkBuddy 开放平台的"大总管律所OA"连接器使用本系统时:
- 您需要在 WorkBuddy 客户端填写个人 API Key;
- 该 API Key 仅保存在您的本地设备(WorkBuddy 客户端本地目录)中,不会上传至我们的服务器,也不会经过 WorkBuddy 云端;
- 我们通过该 API Key 识别您的身份,并据此判定数据访问范围;
- 通过本连接器可访问的数据范围,与您在本系统中账号的权限完全一致,不存在越权访问的可能;
- 连接器调用过程中,我们仅传输为完成您所请求的操作所必需的数据,不额外采集您的其他信息。
1.5 我们如何使用信息
我们收集的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 提供、维护和改进本系统的各项功能;
- 进行身份验证与权限控制;
- 保障系统安全,识别和防范安全风险;
- 响应用您的咨询、投诉与技术支持请求;
-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自动化决策,也不会用于商业广告推送。
二、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 和同类技术
- 本系统使用 Cookie 及本地存储(LocalStorage)维持您的登录状态、记住您的界面偏好设置;
- 这些技术不用于追踪您在其他网站的活动;
-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清除或拒绝 Cookie,但这可能导致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
- 本系统不使用第三方广告或行为追踪类 Cookie。
三、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3.1 共享
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出售您的个人信息。仅在以下情形下共享:
| 情形 | 共享对象 | 共享内容 | 目的 |
|---|---|---|---|
| 您主动发起连接器操作 | WorkBuddy 开放平台(作为传输通道) | 您请求的业务数据 | 完成您的指令 |
除上述情形外,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非:
- 获得您的明确同意;
- 根据法律法规、司法或行政机关的强制性要求;
-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您本人重大合法权益所必需。
3.2 转让
我们不会转让您的个人信息给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如因合并、分立、解散、被收购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我们会提前告知您接收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受本政策约束。
3.3 公开披露
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除非获得您的明确同意或法律法规强制要求。
3.4 委托处理
我们将本系统的云服务器托管、数据备份等基础技术服务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和保密能力的服务商,并通过协议约束其仅在为我们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数据,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4.1 技术措施
- 传输加密:本系统所有网络通信均采用 HTTPS/TLS 加密传输;
- 存储加密:用户登录密码采用不可逆加密算法存储,我们不掌握您的明文密码;
- 鉴权控制:API 访问须经身份鉴权,服务端根据凭证在服务端判定数据访问范围,不依赖客户端传入的身份标识;
- 最小权限:每个账号仅能访问其权限范围内的数据,律师之间、律所之间的数据相互隔离;
- 访问审计:记录关键操作日志,便于安全审计与责任追溯。
4.2 管理措施
- 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 与接触个人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
-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 已通过 ISO/IEC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3 安全事件处置
若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以推送通知、电话、短信或公告等方式告知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同时,我们将按照监管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
4.4 数据存储期限与地域
- 我们将在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律所业务数据(案件、委托人等)的保存期限遵循法律服务行业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律所自身的管理要求,最短不少于法定期限;
- 您注销账号后,我们将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原则上,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确需向境外提供,我们将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并单独征得您的同意。
五、您的权利
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对您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
| 权利 | 说明 | 行使方式 |
|---|---|---|
| 查阅权 | 您有权查阅我们处理的您的个人信息 | 系统内"个人中心"自助查阅,或联系我们 |
| 更正、补充权 | 发现信息有误时,您有权要求更正或补充 | 系统内自行修改,或联系我们 |
| 删除权 | 在处理目的已实现、您撤回同意等情形下,您有权要求删除 | 联系我们 |
| 撤回同意权 | 您有权撤回此前作出的同意 | 联系我们;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已进行的处理 |
| 注销账号权 | 您有权注销您的账号 | 联系律所管理员或我们 |
| 解释说明权 | 您有权要求我们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 联系我们 |
| 投诉举报权 | 您有权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 见第九节联系方式 |
对于律所业务数据中的当事人、委托人等个人信息,由于我们系受律所委托处理,相关权利的行使请优先联系您所属的律所;我们将在收到律所指示后予以配合。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并核验您的身份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未成年人信息的处理
本系统面向律师事务所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不面向未成年人。我们不会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如在业务数据中不可避免地涉及未成年人信息(如案件当事人为未成年人),律所应确保已依法取得其监护人同意,我们仅在受托范围内处理。
七、个人信息出境
我们原则上不向境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我们将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事先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八、本政策的更新
-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政策。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依据本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
-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将通过系统内弹窗、站内通知、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向您告知;
- 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个人信息共享或转让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等;
- 本政策更新后,我们会在本页面发布最新版本并更新"最近更新日期"。
九、如何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投诉,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公司名称:大总管(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 299 弄 4 号楼 501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邮箱:472720628@qq.com
- 客服电话:400-618-2019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反馈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您对我们的答复不满意,您还可以向网信、电信、公安及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本政策的解释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